湖北地区社会治理创新,共建和谐安宁新篇章
近年来,湖北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,积极探索社会治理创新,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,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,为全省人民创造了一个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。
一、强化组织领导,构建共建共治格局
湖北省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,将社会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,强化组织领导,形成了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社会协同、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。各级政府成立了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了各部门职责,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。同时,充分发挥社会组织、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,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,形成了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。
二、创新治理模式,提升治理效能
湖北省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,不断提升治理效能。一是推进“互联网+社会治理”,利用大数据、云计算等技术手段,实现社会治理的智能化、精细化。二是深化“网格化管理”,将城市划分为若干网格,由网格员负责网格内的日常管理和服务,提高社会治理的覆盖面和精准度。三是加强社区治理,推进社区自治,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,提升社区治理水平。
三、加强法治建设,维护社会稳定
湖北省高度重视法治建设,将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保障。一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,加强政府法治建设,提高政府依法决策、依法执行的能力。二是加强司法体制改革,优化司法资源配置,提高司法效率,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。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,提高全民法治意识,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。
四、关注民生需求,增进社会和谐
湖北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关注民生需求,努力增进社会和谐。一是加大民生投入,提高公共服务水平,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。二是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,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。三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,维护社会治安稳定。
五、强化责任担当,共建和谐安宁新局面
在新的历史时期,湖北省将继续强化责任担当,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,努力实现以下目标:
-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,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。
-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,提高社会治理的智能化、精细化水平。
- 加强法治建设,维护社会稳定,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- 关注民生需求,增进社会和谐,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湖北省将继续深化改革,创新社会治理,为全省人民创造一个更加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,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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